为推动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海洋工程研究院海洋仪器设备资源的开放共享,充分释放服务潜能,提高运行使用效率,海工院特成立科研条件平台,主要是对海工给的共享设备进行运营维护和管理。目前海工院科研条件平台由王晓浩担任,服务技术团队以工程师为主,根据海洋学科的特色,分方向进行建设与管理。现有工程师7名,其中责任工程师1名,子平台工程师4名,分别负责海洋资源与环境服务、母船与沿海基地、海洋信息与数字海洋和海洋能源与电力服务等4个子平台。另设置安全管理工程师岗位1名以统筹负责IOE实验室安全管理事项,以及教学试验工程师1名以统筹服务于教学实验室和教师学生的试验课程安排。工程师队伍目前具备一定的平台运行、设备管理、使用、维护保养能力,未来将通过培训学习不断加强技术和管理能力,为平台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能力支持。各工程师还分别负责IOE科研共享平台的公共服务事项,在建设初期做到满工作量高效执行岗位要求,在建设规模显著后考虑逐步分离工作,达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目标状态。
在科研平台建设管理方面,我们坚持“统筹规划、顶层设计、分类管理、保障运行、动态调整”的原则,充分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强化高水平实验技术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使用相衔接。
仪器设备管理方面,我们要求做到“三好”(管好、用好、维护好)、“三防”(防尘、防潮、防震)、“四会”(会操作、会保养、会检查、会简单维修)、“四定”(定人保管、定人维护、定点存放、定期校验),保证仪器设备性能完好可靠。
在安全保障方面,各子平台工程师配合平台安全工程师,严格执行院安全管理规定,并结合各自平台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各子平台安全管理细则;做到相关人员熟悉本平台安全要求,对科研实验所用大型设备,按管理要求填写使用记录,工作期间按要求做好自身安全防护,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规产生的意外事故。
在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清单方面,本平台将尽快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平台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平台安全通识及专项培训规定、平台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平台经费管理办法、各子平台开放管理办法、试验工作人员准入规定与行为规范、仪器设备运行与维护指南、教学实验室运行管理规定、实验室档案管理制度等。
海工院科研条件平台在支撑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基础上,对外提供开放共享服务和科普公益社会活动。平台将不定期组织实验室参观和海洋科普活动,活动信息会发布在海工院官网和公众号上,有意向的社会团体和公众可留意海工院官网和公众号的科普发布信息,并通过以下联系方式预约活动。
联系电话:0755-86717134,联系人:刘老师。